2023年8月6日 星期日

[尬叉的堅持] 尬叉網誌關於著作權和抄襲的看法

尬叉網誌對於著作權和抄襲的看法和原則

或許是因為我是正在寫論文的研究生,加上所處的學校抄襲新聞沸沸揚揚,我對著作權和抄襲有一點心得,最近老高的事情吵得很兇,可以趁現在說說可能大家不在乎但我一直堅持的事。

尬叉的網誌從2015年開始經營,後來專心在把英文歌曲翻譯成中文,做到今天已有300餘首翻譯,一直以來我的翻譯有一個原則:盡量不翻譯中文界(包含簡體中文)已經有人翻譯過的歌曲。
之前有提過這件事,當時我的解釋是希望可以推廣非主流或在外國很有名、台灣卻不紅的歌曲。這個原則其實還有另一個原因,就是著作權的問題。
首先,我認為我的翻譯作品,是一種創作,享有著作權。
著作權法第五條到第七條羅列所有具有著作權的有形物/無形物,對我而言,歌詞的翻譯本身就是語際書寫,語言跟文化是綁在一起的,跨語境的翻譯本身就是跨文化的再現,每個人的再現手法都不會一樣(這個想法來自劉禾(2017)《語際書寫:現代思想史寫作批判綱要》)。這部分有些人有其他意見,但至少也會是第六條或第七條保護的對象。
我的翻譯是創作,別人的翻譯當然也是。通常在翻譯一首歌前,我會上網搜尋是否有前人做過,每一次翻譯的用字遣詞,是我思考過後的選擇,也有我個人無法避免的主觀,正是這些使我的翻譯是獨一無二的。
當然,我難免會做到別人翻譯過的歌。我是很有自信沒有抄襲他人啦,如果後來有找到網路上找到重複的翻譯,基於互相砥礪的心態,我也會主動PO上來跟大家分享,一對照下來也可以很明顯知道我沒有抄。我很尊重每一個把英文歌翻譯成中文的網路創作者以及官方,不論翻譯的品質如何(我自己也隨時在改進),但他們絕對有著作權。
正是因為尊重他人的著作權,我的想法是要更謹慎,最好連瓜田李下的議論空間都沒有。所以我基本上不翻譯別人翻過的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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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件事是我原本想用Youtube當平台,直接丟影片翻譯,我自己也知道這樣對於聽眾其實是最方便的,不用再費心力去找歌來聽,還要一邊滾動滑鼠看翻譯。
尬叉有Youtube頻道(再次強調XD),一開始也有放幾部MV,但是很快就收到版權聲明(以Youtuber的術語來說,累積三次會被永久停權,簡稱"三振",我已經"一好球"了)。
關於翻譯影片,我的認知是,我的創作範圍僅限於「中文歌詞」,MV和音樂我都沒有版權。我能不能用,完全依版權擁有者的意願而定。目前在尬叉頻道看到的,幾乎都是「同意使用,但營利轉移至唱片公司」的取用模式。
回到正題,我意識到平台很重要,在Youtube或其他平台放MV不是長遠之計,如果我想要這些中文歌詞可以在網路世界保存久一點,就盡量不要招惹到這些版權的問題。
前幾年奇摩知識+也倒了,我在上面看過很多優良的翻譯,這些翻譯沒有人備份的話,就永遠消失了,所以我選擇google旗下的blogger作為本體,我想GOOGLE應該不會倒吧,如果倒了,世界差不多也毀滅了吧。
最後其實有一個方法,既可以有音樂、中文字幕,也絕對不會吃到版權炮

就是我自己唱 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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