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地方也不是風景的「地景」(landscape)
說到「地景」,你直覺會聯想到什麼?是壯闊美麗的太魯閣國家公園?是大堡礁色彩斑斕的珊瑚礁群? 是也不是。地景兩字似乎總讓我們聯想到大自然的風景,但如果是有趣的人文地方,好比紐約的時代廣場、台北車站席地而坐的景象,用地景一詞形容好像也可以。越簡單的字解釋起來越複雜,如同文學家解釋什麼是愛,天文學家解釋什麼是時間,今天要來介紹讓地理學家焦頭爛額的專有名詞──地景(landscape)。
地景是人感官認知具特殊性的一處場景,並且所有的地景都是文化地景(cultural landscape)。先別放棄閱讀!我們從〈拾穗〉開始慢慢解釋這兩句深奧的定義吧!
大家看過米勒的〈拾穗〉嗎?這幅畫是地景畫的代表之一。它描繪了一個生動的鄉村風景,在一片廣袤的麥田中,三名婦人辛勤地彎腰拾穗。我們看完不禁讚嘆,哇,真美。畫中是一處農忙的場景,畫中的人物在辛苦地勞動,那麼畫畫的米勒在哪裡? 他也在田地中,站(坐)在婦人前面拿著畫版作畫,也就是說,他不是以農民、勞動者的身分,而是以欣賞風景的身分來到這個地方。正是因為他用欣賞風景的身分觀察,才能看到田園的美,我們也跟米勒站在同一個視角,所以才能感受到田園的美。換個角度想,置身「事內」的人,例如農婦,因為撿拾麥穗賺取的利潤很微薄,又要付出大量體力,可能就無法很享受「田園風光」。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,要欣賞一處地景,的確要「置身」在某一個地方,才能有所感觸;心態上卻又不能完全融入,否則就看不見美。這在心理學稱為審美距離(aesthetic distance)──我們需要在一個不近也不遠的距離欣賞地景。
世界名畫〈拾穗〉 (圖源:維基百科資料庫)
接續審美距離的概念,我們可以發現地景跟人的審美是有關係的,這代表兩個意義。首先,一個地方必須要「人」賦予意義,才會變成地景。例如說,太魯閣日積月累形成的峽谷是一個自然地形,但是要有人看到之後覺得很特別,太魯閣峽谷才會變成地景;再多一點人來觀光,獲得政府注意之後,才設為太魯閣國家公園。因此,單純的太魯閣峽谷還不算地景,「太魯閣國家公園」才算地景。正因為所有的地景都參雜人文價值的判斷,故所有的地景都是文化地景。
第二個意義是,其實界定一個地方是不是地景是頗主觀的,有些地方會有人覺得很特殊,但另一群人不這麼認為。台灣馬路上五顏六色、奇形怪狀的招牌,可能有些人覺得很亂、很醜,但國外常有攝影師專程來台拍攝「繁華而美麗的都市招牌」。或許過了幾十年後,絕大部分的招牌都被規範為小小的白色方塊之後,會有人開始發起保護招牌地景的運動呢!從這裡可見,不同的人、不同的時間,都影響著我們對地景的判斷。
地景其實還有更多種可能,因為地景是人的五官感知,森林的蟲鳴鳥叫、夜市酥炸食物的香氣,這些都能喚起我們心中的感覺,並認定它是一處地景。這世界不是缺少地景,而是缺少發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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